2020年6月21日 星期日

土地

分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。都市土地在土地謄本沒有使用分區和使用地類別標示,照都市計畫管制。

非都市土地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等規定,劃分 11 種使用分區:

  1. 特定農業區: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,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。
  2. 一般農業區:特定農業區以外供農業使用之土地。
  3. 工業區:為促進工業整體發展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。
  4. 鄉村區:為調和、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政策之需要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。
  5. 森林區:為保育利用森林資源,並維護生態平衡及涵養水源,依森林法等有關法令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。
  6. 山坡地保育區: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、景觀、環境,與防治沖蝕、崩塌、地滑、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,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,依有關法令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。
  7. 風景區:為維護自然景觀,改善國民康樂遊憩環境,依有關法令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。
  8. 國家公園區: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、史蹟、野生物及其棲息地,並供國民育樂及研究,依國家公園法劃定者。
  9. 河川區:為保護水道、確保河防安全及水流宣洩,依水利法等有關法令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。
  10. 海域區:為促進海域資源與土地之永續合理利用,防治海域災害及環境破壞,依有關法規及實際用海需要劃定者。
  11. 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: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,依有關法令,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並註明其用途者。

其下編定為 19 種用地別:即甲種建築用地、乙種建築用地、丙種建築用地、丁種建築用地、農牧用地、林業用地、養殖用地、鹽業用地、礦業用地、窯業用地、交通用地、水利用地、遊憩用地、古蹟保存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國土保安用地、殯葬用地、海域用地、特定目的事業用地。

編定原則表

1 分 = 293.4 坪
1 甲 = 10 分 = 2934 坪

1 平方公尺 = 0.3025 坪
1 公頃 = 10000平方公尺 = 3025坪

蓋農舍其中一個要件是 0.25 公頃 = 756.25 坪以上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

土地大小、價格、地點、持分、地號、地目、水源、地上物、歷史

公告土地現值:產權移轉時使用,計算土地增值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、設定典權、及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。較接近市價,每年公佈一次。
公告地價:計算地價稅、以及地租費用。三年公佈一次,目前大概只有公告土地現值兩三成,調整不能少於公告土地現值三年的累計漲幅。
申報地價

土地使用分區查詢

農地

農舍2500平方公尺可申請。溫網室無面積限制,得依生產別個案申請。

農業資材室

  • 參考
  • 農業資材室是辦法附表一「農作產銷設施」中的「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」限供存放肥料、農藥、種子、農具、器皿、農產品等使用。
  • 農業用地面積 0.1 公頃以上每 0.1 公頃 (= 1000m2 = 302.5坪 > 1 分地) 得興建樓地板 20 m2 (=6.05坪),最大興建面積以 200 m2 為限。
  • 面積 45 m2 (約13.61坪) 以下免申請建照。
  • 高度限制約為 3.5~4.5 m 不等 (依各縣市政府而定)。
  • 應「臨路靠邊」,有利於維持農作面積的完整性。
  • 合理需求下可申請「車輛運(迴)轉空間」,不佔資材室的建坪,但農作與排水措施不充足,仍會被退回。
  • 合理需求下可申請「衛生設備(上廁所)」。
  • 外觀與建材無統一規定,建議簡樸務實。貨櫃、組合屋可申請資材室?
  • 一、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分區之農牧用地、養殖用地(工業區、河川區除外)。二、都市計畫範圍之農業區、保護區之農業用地。三、申請坐落土地應儘量避免使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,無可避免使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者,應以毗鄰建築用地或特定農業區邊緣為原則。
  • 農業設施土地上一定要有相當的農作物(不可是荒地)。所以回到實際農地的大小才知道可否申請,還有地上有任何違建都是無法申請的,違建包括水泥、磚圍牆,水泥柏油地坪都是不行的。
  •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之法令及實務 (110)

鋪碎石

https://easymap.land.moi.gov.tw/R02/Index

土地稅分為「地價稅」、「田賦」、「土地增值稅」,田賦 (和荒地稅) 1987 年起暫停徵收迄今,目前農地非農用才課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遺產稅及贈與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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