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514 年,台灣納入豐沙爾教區 (Diocese of Funchal),有一些有組織的天主教活動。
- 1576 年,中國第一個教區—澳門教區,在葡萄牙殖民地澳門成立,包括大部分中國和台灣。
- 1626 年,台灣北部成為西班牙殖民地。1631年,西班牙多明尼加修士 Jacinto Esquivel 在台灣北部建造了一座教堂。 依時序,台灣屬於馬尼拉總教區 (1628)、南京宗座代牧區 (1660)、福建宗座代牧區 (1696) 和廈門宗座代牧區 (1883年)。
- 1859 年 5 月 18 日,三位來自菲律賓的西班牙籍道明會傳教士 (Dominican priests) 郭德剛 (Fernando Sainz) 及洪保律 (Angel Bofurull) 等人及五位中國教友傳道員,從中國橫渡台灣海峽抵達打狗港,同年 12 月在靠近今日高雄愛河河口的地方購地興建簡易傳教所 (即今玫瑰聖母聖殿主教座堂)。1913 年,成立福爾摩沙島使徒府。二戰結束前,在台灣天主教會非常少,這是主要的。
- 1949年,更名為高雄使徒府,另外成立臺北使徒府。
- 1945 二戰結束後,隨著1949年中共迫害開始,宗教團體從中國大規模遷移。 因此,天主教會有許多講華語的大陸移民。
- 1951 年 9 月,駐中國國際教皇 (Papal Internuncio) 被驅逐到香港,1952 開始駐紮在台灣。
名詞解釋
- 教區 (來自於希臘語「διοίκησις」(dioíkēsis)) 由數個堂區組成,並設有一位主教擔任最高領導者。
- 司鐸、神父、priest:天主教會視教務需要,把教區畫分為若干「堂區」,教區主教派司鐸前去主持教務。司鐸對教區教務的發展很重要,形同信友精神上的父親,故尊稱為「神父」或「神長」。
- 通常集合數個教區設置一個教省,選擇其中一個教區為「總教區」(Metropolis,意思是首府),總教區的主教稱為總主教 (Metropolitan),為該教省的領袖,權力與一般主教相同。總主教也被給予一些並非教省首府的主教,使得有些沒有附屬教區的教區獲得了總教區的稱呼。 有部分教區不隸屬於任何教省 (如香港、澳門等),而是由聖座直接管轄。
- 修士、修女、修生
- 道明會「黑衣修士」,方濟會「灰衣修士」、聖衣會的「白衣修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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